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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租车自驾,违章记录将记在租车人名下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量: 来源: 本站
  近年来,汽车租赁行业迅速兴起,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渐成难题。今天(27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将于11月29日在重庆推出租赁汽车租赁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便捷处理工作举措,切实便利承租驾驶人、租赁企业及时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减少承租驾驶人为处理交通违法支出的不必要的出行经济和时间成本,减少租赁企业为处理交通违法增加的经营成本。

  据悉,此次推出的两项举措。对于已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单位用户并申领了数字证书的租赁企业,将租赁合同信息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后,承租驾驶人以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无需到租赁汽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到租赁汽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的,也无需出示车辆行驶证。

  对于租赁合同信息已经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车辆,合同期止超过30日,承租驾驶人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仍未处理交通违法的,租赁企业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将记录在车辆名下的违法行为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该违法行为不再影响租赁汽车的违法状态,不再影响租赁车辆上线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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